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乡村部公告第356号

发表时间: 2024-10-02 21:29:14    文章出处:新闻中心   

  根据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》,我部安排全国饲料评定委员会对部分企业提出的请求进行了评定,决议对《饲料质料目录》和《饲料添加剂种类目录(2013)》进行补充,并对部分饲料添加剂扩展合适运用的规模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

  (一)质料称号:鸡蛋,编号:9.4.5。特征描述:未通过加工或仅用冷藏、涂膜法等保鲜技术处理过的可食用鲜鸡蛋,有壳或去壳。强制性标识要求:粗蛋白质、粗脂肪、粗灰分(适用于有壳鸡蛋)。

  (三)质料称号:姬松茸,编号:13.3.10。特征描述:蘑菇科蘑菇属姬松茸(Agaricus subrufescens)及其枯燥产品。强制性标识要求:水分。

  (一)通用称号:紫胶(英文称号:Shellac),类别为“粘结剂、抗结块剂、稳定剂和乳化剂”,合适运用的规模为饲养动物,质量衡量原则暂按紫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(GB 1886.114)履行。

  (二)通用称号:蛋氨酸羟基类似物异丙酯(英文称号:Isopropyl Ester of Hydroxy Analogue of Methionine),类别为“氨基酸、氨基酸盐及其类似物”,蛋氨酸羟基类似物异丙酯含量标准≥95.0%,合适运用的规模为反刍动物。

  (三)通用称号:L-抗坏血酸钠,一起补充到 “抗氧化剂”中,合适运用的规模为饲养动物。

  上述修订定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履行。各级饲料管理部门在处理有关行政批阅、监督法律事项时,凡触及上述饲料质料和饲料添加剂的,均以本公告为准。

  未通过加工或仅用冷藏、涂膜法等保鲜技术处理过的可食用鲜鸡蛋,有壳或去壳。

  注:中国传统历史上广泛培养和食用的“赤芝”拉丁学名应为“Ganoderma lingzhi”。